通知公告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第一届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 2018-03-30 17:14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我校学生管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精神,依据《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医专办2017[9]号),成立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梁晓峰(学校副校长)

副主任委员:刘碧峰(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常务委员:

刘碧峰(行政办副主任)

   李洵(校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范俊德(学生工作处处长)

曹艳霞(教务处处长)

 磊(武装保卫处处长)

廖骑虎(学校法律顾问)

 成(校学生会主席、针推学院学生)

临时委员:

教师代表3人(由人事处推荐学校3名教师组成,但不能由申诉人所在学院的教师担任

学生代表3人(由学校学生会推荐3名学生组成,但不能由申诉人所在学院的学生担任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刘碧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处理学生申诉事宜。

特此通知。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