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涪翁传人”三年求学标兵的评选办法(试行)》(川医专学〔2021〕186号)文件和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评选第五届“涪翁传人”求学标兵的通知要求,经各学院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现评选出张玲等8名同学,拟授予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涪翁传人”求学标兵称号并予以公示。
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10日17:00前)具实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电话或书面反映。电话: 2381831。
附件:《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五届“涪翁传人”求学标兵的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