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贫困大专学生资助办法
时间: 2016-02-26 12:55      点击:

为确保我校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专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其自立、自强、健康成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的相关指示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享受范围

在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全日制专科(含高职)学生。

二、资助经费来源

(一)专项资金

我校设有贫困生帮扶专项资金。

(二)党员教师捐款

学校党员一帮一结对子的捐款,用于对困难学生进行帮扶。

(三)社会捐助

三、资助经费开支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金补偿

(二)重度残疾、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学生医疗保险缴费减免

(三)校内勤工助学

(四)过冬物资发放

(五)其他特殊困难补助

四、评定程序

按《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五、资助金额

上述各项资助金额按当年实际情况和校领导讨论决定。

六、本办法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