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评比细则
1.评分细则:
(1)地面(40分):未打扫干净(如有果壳、废纸等)酌情扣5—10分;垃圾桶未倾倒,扣5—10分;卫生洁具未放整齐的扣5—10分;教室内发现烟头,扣5—10分。
(2)门、窗、电(20分):有脚印或乱涂写,则按情况扣5—10分;窗户玻璃有污迹的酌情扣1—5分 ;门、窗、灯、电扇未及时关闭1—5分。
(3)桌椅(25分):讲桌和桌厢上有灰尘,扣3—5分;桌椅摆放不整齐的扣5—10分;课桌抽屉内有杂物扣5—10分。
(4)墙壁与黑板(15分):墙壁有脚印或乱涂写,则酌情扣5--7分;黑板未擦扣8分。
二、检查方法及要求
1.学生处指导学生会(人员为卫生部部长及干事)检查,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5点至5点半,其余时间各系部、学生处抽查。系部学生管理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应每周抽查1次,学生处每月抽查1次。未打扫30分,未开门0分,请假不评分。
2.检查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班教室卫生情况进行评价,记录实际情况,发现徇私舞弊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3.合班教室采取班级轮换值日制度,相关班级的辅导员协调安排值日表报学生处备案,并分别指定本班值日负责人。
4.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通知相关系部和班级整改,对屡次出现问题的班级要进行相应处理。
三、评奖办法
将学生会得分与系部、学生处检查得分相加。学生会检查60%,系部抽查占30%、学生处抽查占10%。
四、 总结奖励
1.以教室为单位,将各月评比结果汇总,各教室统一以总分排名的方式进行综合评选,每学期评出“十佳卫生教室”;获奖教室情况将以红榜的方式向全校公布。并给以价值50元的奖品或奖金奖励。
2.教室卫生评比结果列入班级考核,并作为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
注:1.各系、职成中心可参照评比细则制定本系、中心的检查细则和检查评比办法。
2.各系每月5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学生处。
3.职成中心检查时间、人员自定,每学期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