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卫生寝室评比细则
时间: 2016-03-25 13:47      点击:

一、检查评比细则

1.整体要求:整洁、卫生、无异味,整体布局典雅、大方、有文化氛围。

2.具体要求:

(1)地面(25分):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着杂物(15分),卫生无死角(5分),垃圾桶摆放规范,垃圾及时处理,不超过垃圾桶的一半(5分)。

(2)床铺(20分):床单、被罩平整(5分),蚊帐向两边挂起(3分),被褥叠放规范、整齐、方向统一(5分),床上物品摆放整齐(5分),无衣物等随意悬挂在床沿周围(2分)。

(3)物品摆放(35分):桌面整齐干净,东西最好放在柜子里(5分),凳子干净,摆放整齐(5分);洗漱台、水槽干净(6分),洗脸盆、水瓶、桶、杯子、牙具、毛巾摆放规范统一整齐(各2分,共12分),鞋子摆放整齐成一线(4分),空余床铺上干净且物品摆放整齐(3分)。

(4)墙壁、柜子(15分):顶棚、灯等无蜘蛛网,无吊灰(3分),柜子、墙壁及瓷砖干净无污迹(4分),无破坏柜子、墙壁现象,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现象(8分)。

(5)门窗(5分):门、窗、玻璃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裱纸。

二、检查方法及要求

1.学生处指导学生会(人员为公寓管理部部长及干事)检查,时间为每周一、三下午4点半到5点半,星期五下午酌情检查。检查时要求各寝室必须留一名同学(室长或值日生),无人视为未打扫。

2.请假制度:被查班级生活委员提前一天将辅导员签字的请假单交于公寓管理部备案,并与公寓管理部商定检查时间。请假只针对上课。

3.检查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寝室卫生情况进行评价,记录实际情况,发现徇私舞弊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4.对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对屡次出现问题的寝室要进行曝光。

三、评奖办法

将学生会检查得分与系部、学生处检查得分相加。学生会检查占60%,系部占30%,学生处检查占10%。

四、总结奖励

1.以寝室为单位,将各月评比结果汇总,各寝室统一以总分排名的方式进行综合评选,评出“十佳卫生寝室”,获奖寝室情况将以红榜的方式向全校公布,并于寝室外悬挂“卫生寝室”门牌。每年4月、11月的寝室文化活动月中,将对每月评选均获得“十佳卫生寝室”的寝室给予价值50元的奖品或奖金奖励。

2.寝室卫生评比结果列入班级和班主任、辅导员考核之中,并作为各类评选的重要依据。

注:1.各系、职成中心可参照评比细则制定本系、中心的检查细则和检查评比办法。

2.各系每月5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学生处。

3.职成中心检查时间、人员自定,每学期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