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文明寝室评比细则
时间: 2016-03-25 13:45      点击:

一、总则

1.评比内容包括寝室卫生、行为习惯、室风建设三项内容,由学生处、职成中心、学生会进行评分。以寝室为单位,按月将评比结果汇总,各寝室统一以总分排名的方式进行综合评选评出“文明寝室”,获奖情况将以红榜的方式向全校公布,并在该寝室外悬挂“文明寝室”门牌。每年4月、11月校寝室文化活动月期间,将对每月评选均获得“文明寝室”的寝室将给予校级表彰并获得100元奖金。

2.文明寝室月评总分=卫生得分×30%+行为习惯×50%+室风建设20分。

3.如总分未达到60分,均为“不合格寝室”,将汇总后按月以文件的方式发放到各系部。要求各系、各辅导员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对屡次出现问题的寝室要进行相应处理。

4.文明寝室评比结果将作为班级各类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卫生得分

卫生得分以当月卫生总评分数为准,具体检查办法参见《卫生寝室评比细则》。

三、行为习惯

1.以月为单位进行评分,实行扣分制,各寝室月起评分100分,每月按照细则规定将该月的情况进行汇总后统一计算。

2.评分细则:

(1)学生在寝室内吸烟、酗酒、赌博及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活动,每次扣5分;

(2)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违规电器,每次扣10分;

(3)晚上按时归寝,缺席一人扣2分 ;

(4)在公寓内点明火、点蜡烛等,每次扣5分;

(6)在公寓内放置违规刀具等,每次扣5分;

(7)休息时间在寝室或走道上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每次扣5分;

(8)男女生互串寝室,每次扣5分;

(9)向寝室外走道丢弃垃圾等物品,每次扣5分;

(10)在公寓内无证经商,每次扣5分;

(11)将自行车等大型物品放置在通道或寝室外,每次扣5分;(12)向走廊、阳台、窗外抛杂物,每次扣5分;

(13)破坏宿舍公共设施除按规定自行赔偿外,每次扣10分。

3.检查方法及要求

(1)学生处指导学生会(人员为公寓管理部部长及干事)检查,时间为每周二、四、周日晚,其余时间各系部、职成中心、学生处、辅导员、管理员抽查。

(2)检查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寝室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实际情况,发现徇私舞弊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3)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通知相关系部和班级整改,对屡次出现问题的寝室要进行相应处理。

四、室风建设(10分)

1.以月为单位进行核算,总分10分,实行扣分制;

2.评分细则

(1)寝室执行室长负责制,室长安排寝室卫生轮流值日,宿舍应按要求张贴成员照片并规范填写相关内容。(2分)

(2)寝室同学互助互爱,寝室总体风气向上、和谐。(8分)

特别提示:各寝室学生要积极配合各部门、学生会、管理员等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不得有无理抗拒的现象(如出现该月成绩以0分记)。

注:1.各系、职成中心可参照评比细则制定本系、中心的检查细则和检查评比办法。

2.各系每月5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学生处。

3.职成中心检查时间、人员自定,每学期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