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统计2016年1月1日----3月31日大学生医保门诊费用的通知
时间: 2016-03-24 16:51      点击:

各位辅导员(班主任)老师:

请审核、统计本季度大学生医保门诊费用

1、         统计门诊费用时间范围:201611----2016331日。

2、         报销医院:必须是二级以上社保规定医院(绵阳市内、户口所在地、实习医院)门诊费用。(绵阳市内医院附后)

3、         报销费用:二级以上社保医院门诊治疗费、药费、检查费(有阳性检查报告单的)、手术费,挂号费、煎药费不能报销。

4、         统计费用:以辅导员为单位作电子表统计(所带所有班级汇总)

5、         收齐资料:费用的发票(原件,有学生身份证姓名、医院名称及公章)及阳性检查报告单。一个阶段在一个医院的发票金额达500元及以上者需附逐次诊治病历及费用清单。

6、上交截止时间:201648

7、上交资料:费用发票(按照学校差旅报销贴票要求以统计表上顺序贴好)、阳性检查报告单及费用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

8、报销金额、比例及收票要求:一名学生一个阶段一个医院报销发票金额必须是50元及以上,报销比例为50%,一年实际报销的费用不超过1000元。一年一名学生最多交的发票金额不超过2000元,不符合及超多的请不再收取。

注意:1、请一定用电子统计表格(样本)。2、看病医院:绵阳市内社保医院(在校区间),户口所在地社医院(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实习所在医院门诊费用(实习期间)3、同一学生不同医院费用请合计,总金额请收到元(整数)4、具体报销要求见上,请严格审核统计并收齐报销资料5、学生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一定是准确并且同一个人。为更好的上账,请各位一定注意要求哈

附:绵阳市内社保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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